当前位置: 资讯中心 > 正文
行业发展,标准先行——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历程
发布时间: 2023/12/4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颁布,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2019年1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法规政策把标准推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开创了标准的新局面。各行各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成熟完善的标准体系,生态环保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为了更好的促进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快速发展,引领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市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8年5月7日,我会发布了《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并公示完成,正式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近年来,在各会员单位和标准化专委会的支持下,我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通过对国家相关文件的梳理学习,对团体标准的认识也逐步提升。基于团体标准“填空白、补短板、上水平”的特点,标准化工作将成为我会今后重要的工作抓手,在提高团体标准权威性的同时加强团体标准的推广,同时注重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横向合作,包括与上下游社会团体的互联互通,联合发布团体标准等,推动产业升级、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升。

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版权所有:辽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技术支持:沈阳瑞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机关备案号:21011202000036   辽ICP备1701357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