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8/1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技能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报名。为此,我校定于2023年9月22日-24日开展化学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实验室化验、检测人员,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理论内容:掌握常见化验指标的测定方法,以及相关仪器维护保养校准等,常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熟练掌握样品采集保存,试剂的使用保存,标准溶液的配置,实验废液的处理处置;熟悉监测数据的统计与处理,误差分析,以及有效数字的处理等。
实操内容:分组进行水质化验指标的测定,仪器校准,规范操作方法。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期培训报名限额30人,按报名先后排位,额满不再接受报名。
培训时间:2023年9月22日-24日
理论、实操培训地点:
沈阳中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惠华大厦11楼)
五、报名流程:
1. 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请于9月1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p31015008@163.com;
2.报名资料:
(1)《职业技能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照片和学信网带二维码备案表
(4)工作年限证明;
(5)现有职称证书(没有,可不提供);
(6)国家职业资格证(前级)复印件(无前级证书可不提供);
3. 经审核报名资料后,确认报名人所能报考的等级;
4. 培训人员请携带上述纸板报名材料和一寸电子版照片(白底);
5. 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经考核通过后颁发《职业技能证书》。
六、培训费用、汇款信息:
五级/初级:2000元/人:四级/中级:2200元/人;三级/高级:2400元/人(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等,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持有原辽宁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训证书的,在证书有效期内培训费为五级/初级500,四级/中级700元,三级/高级900元。
收款单位: 辽宁省易派环保职业培训学校
账 号: 06125301040015366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沈阳长江北街支行
七、联系人、报名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13066661903 刘老师13700012565
电子邮箱:yp31015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