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8/2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发〔2024〕11号)文件要求,助力美丽辽宁建设,我会决定举办“辽宁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行业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01 会议时间
2024年8月30日 14:00-16:30
02 会议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五老街与古城子路交叉口西300米(辽宁鸿邦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03 议程安排
1、国家、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要求;
2、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资金申报政策解读;
3、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大气专业委员会专家组名单、工作要点发布;
4、辽宁省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示范案例与技术产品分享。
04 参会人员
本次会议邀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领导、行业专家、相关企业参加。
05 参会报名
请各参会代表在8月25日前报名,参会免费,住宿、交通费用自理;相关企业派主要领导参加。
联系人:李楠 13840309002(微信同步)
毕娜 13840364990(微信同步)
报名回执邮箱:lnhbepia@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