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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处理工职业资格培训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3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个人培训补贴,对于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补贴按上述标准直补企业。为此,我校现开展工业废水处理工三、四级的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废水处理工的操作人员、管理者及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采用理论教学和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讲解:工业废水处理处置技术,工业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及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故障分析,污水水质控制与分析评价,最新环保法律法规讲解、安全生产等。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四、培训时间、地点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期培训报名限额30人,按报名先后排位,额满不再接受报名。培训时间拟于12月18日至20日,具体时间以鉴定中心正式通知为准。

五、培训费用

四级/中级1980元/人;三级/高级2180元/人(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等,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1370983091913066661903,刘老师13700012565

电子邮箱:86625072@163.com 

七、报名方式

1、填写回执表,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报到时需提供小二寸照片3张(纯色背景)、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明复印件1张、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张、《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张。

附件一 报名回执表

附件二 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辽宁省易派环保职业培训学校    

二〇一九年十一日      

附件一

工业废水处理工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姓名

性别

职称/职业资格(现阶段)

报名级别

(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附件二

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民族

手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区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身份证号码

现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专业工种

技术等级

从事本工种工龄

申报鉴定职业

职业方向

申报鉴定级别

鉴定前培训时间

申请鉴定时间

职业技能鉴定站(盖章)

                                   年   月   日

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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