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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团体标准《辽宁省环保管家服务规范》制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8

各有关单位:

环保管家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保护服务概念和环境污染治理商业模式,国家和我省管理部门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其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成果也没有统一要求。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覆盖到的领域,可以编制团体标准。

   经论证,我会拟制定《辽宁省环保管家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现公开征集参与编制的意向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编制单位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参与编制标准相关的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业绩;
    3、参与人员熟悉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4、配备充足的人财物支撑,保证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各阶段任务。

二、参与单位的确定

参与单位向协会提出参与申请,协会确定参与单位,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并与参与单位签订标准编制合同。具体流程按《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经费来源

标准的编制经费由协会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具体经费标准依据编制合同。

四、协会标准制修订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  :毕  

联系电话:024-62885931  13840364990(微信同步)  

E-mail  :lnhbepia@163.com

 

附件:《辽宁省环保管家服务规范》参与编制单位意向表

      

 

2021年1月28日


参与编制单位意向表

积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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